根据《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宛政【2012】51号)的相关规定,郭建功等18户家庭(名单附后)在2017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审计时,因涉及住房、车辆、工商信息等原因,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南阳市宛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核准通知单》作废,现予公告。
电话:0377-60399505
联系人:杨科长
办公地址:宛城区汉冶东路
特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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