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的通知》(豫政金 [2015]1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的通知》(豫政金[2015]14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宛政金[2018]11号)文件要求,现将宛城区2017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初审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南阳市宛城区海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亿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金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兴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以上5家公司提供的年审材料完整、真实、充分,符合年审要求,拟通过年审初审。公示期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日。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的形式(署名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宛城区政府金融办,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监督电话:0377-63055113
南阳市宛城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