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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9:43 来源:

招商引资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招大商、招优商是持续拉动经济增速的重要手段。为此,要上下联动增责加压,确保利用区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的高位运行,确保优质项目落地生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招商引资为抓手,聚集全区上下力量,不失时机地抢抓产业转移机遇,以引进龙头企业和重大战略支撑项目为重点,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及城区三产等项目集群规模,打造乡镇群星映月的特色产业投资新局面,切实提高开放招商质量和投资水平,加快构建内外互动的开放型经济支撑体系,以投资激发产业升级活力,以投资的高速增长拉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从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地方和区直部门不同的职能,按照彰显活力突出优势的原则,确定招商引资责任主体,并下达目标任务;明晰招商引资主要事关单位,优质服务保驾护航。

(一)承担目标任务主体及服务部门

1.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地方主体

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张仲景医药文化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

2.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区直部分单位

主要有发改委、招商局、工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卫计委、旅游局、民政局、工商联、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农业局、农机局、交通局、商务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鼓励其他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3.为招商引资提供服务的主要单位

主要有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张仲景医药文化产业集聚区,发改委、规划分局、国土局、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招商局、工信局、商务局、宛城供电分局、辖区各公安分局、水利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办、南阳鑫众投资有限公司、南阳宛发投资有限公司、南阳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涉及服务招商引资事项的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服务。

(二)目标任务分配

1.年度利用省外资金及境外资金(外资)任务

根据市级下达给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地方和区直单位的具体情况,年初分解后下达执行。

2.年度引进项目任务

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超亿元项目8个以上;张仲景医药文化产业集聚区,引进超亿元项目3个以上;每个乡镇街道,引进3000万元至亿元以下项目1-3个,超亿元项目1个以上;承担招商任务的区直部门,每年招引项目1个以上。

项目投资额,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资,不含投产后的经营性流资。

三、工作机制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

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及区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本地、本部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坚持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实行项目分包责任制

对重大引进项目,由区四大家领导牵头分包,实行“一个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定目标任务、定工作进度,从项目引进到建成投产,全程跟踪督办、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一般逢双月召开一次,主要听取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项目进度、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四)强化外出招商制度

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光电新材料、中医药健康服务等主导产业和城区三产服务业,继续以“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为重点,区主要领导上前,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部门、园区和重点企业参加。

乡镇街道负责人每年应外出招商6次以上,相关区直部门领导每年外出招商4次以上。

按照“突出产业重点、重在项目对接、务求招商实效”的原则,对接当地商会、协会及知名企业,坚持驻地招商和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境内外招商活动,做好产业转移对接,力争在招大引强上不断实现新突破。

四、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对重大项目支持

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50强企业、中央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协商提供优惠政策,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二)实施高效项目奖励

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产出效益高,且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解决。

(三)服务收费减免

新建项目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区政府、产业集聚区、各乡镇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四)重大项目向园区集聚

鼓励重大引进项目向园区集聚,凡符合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和张仲景医药文化产业集聚区入园条件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引进入园的,其隶属关系、统计指标等全部记入该乡镇街道;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税收中地方留成部分,由区政府与该乡镇政府、街道办,按3:7的比例分成。

(五)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或中介组织奖励

对招商引资工作有贡献的中介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以吸引各方面人士为招商引资提供信息、引荐客商、牵线搭桥。以落地项目为依据,以实际投资票据为计准,对引进生产性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第一引资人或中介组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招商签约项目,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构建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对接融资平台,加强对辖区内投资企业的融资和担保工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支撑能力突出,符合主导产业的本地企业新建或续建项目,可参照享用以上政策。

五、加强督导考核

(一)监控督查通报

区招商局承担全区招商引资的目标监控,要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台账,加强跟踪督导。

区委、区政府两办督查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工作目标管理

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区委、区政府纳入常态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每年分领的招商引资任务,要制定措施,自加压力,争位竞先。

把招商引资列入年终目标考评的重点内容,实施招商引资奖惩。年度目标考评处于前列的,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分序考评,完成目标任务,年终考评前3名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两个产业集聚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对履职履责认真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的区直部门,考评为优秀的,分别奖励2万元。

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和工作质量较差的服务单位,年终不评先、不评优,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三)目标任务认定

引进国内资金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文本、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资金到位银行进账单、或实物发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出据的投资评估报告。

引进外资项目,必须出具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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